法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体现了国家意志。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主要形式,包括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
法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形式来调整社会关系,反映了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性。
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任何规范都由强制力保障,法的保障力是国家的强制力。国家强制力的运用程度实际上决定于法律规范反映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与意愿的程度。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法的内容是明确的,能使人们预知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同时,法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必须具有代表全社会的属性。法作为统治阶级的代表,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非全部意志。
法律的实施必须明确,不同的情况必须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并且实施方式要明确表明。这有助于提高社会秩序,反对不合法行为和维护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法的基本属性,使得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