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资产。
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行政单位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以及无线电频谱资源、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文物等。
属于国家所有的用于国防目的的资产,如军事设施等。
依法属于国家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国家在国外的财产、国家对非国有单位的投资以及债权等其他财产权。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涵盖了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权利,包括自然资源、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防资产、基础设施资产以及其他投资和相关权益。这些资产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并且能够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