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工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需要单位录用时的合同。
需要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单位填报《工龄认定表》,须加盖公章。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不需要提供证照复印件)。
录用行政介绍信。
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工龄认定审批表。
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主要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年限,以便在办理工龄认定、工资调整、退休手续等事宜时提供依据。建议您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