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借读需要以下手续: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这包括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在读学校审核借读申请后,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会出具借读证明。
监护人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学籍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等。
借读学生的学籍应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应在学期初或末办理,且借读期间不得变更年级。
如果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借读费用。
外省到本地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这些手续旨在确保借读过程规范、有序,并保障借读学生的权益。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借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