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吸收合并:并购方收购目标企业至控股地位,并购后目标企业解散。
新设合并: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
用现金购买资产: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用股票购买资产:并购公司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资产。
承债式并购:并购企业承担目标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以获得控制权。
用现金购买股票: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股票。
用股票购买股票: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债权转股权:最大债权人将债权转为投资,取得企业控制权。
生产和经营无直接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和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无偿划拨:政府或主管部门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
间接控股: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间接获得控制权。
协议并购:收购人直接与目标企业谈判达成协议。
要约并购:收购人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公告,等待目标公司确认后进行收购。
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和仓储费用。
分散经营风险、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企业并购行为是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其核心目的在于实现企业控制权的转移和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