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所有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申请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不得有以下情形: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等。
建议:
在准备办理护照时,请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特别注意监护人的陪同和同意出境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护照时,需要额外提交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出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