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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算赌博

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

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以赌博为业:

即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即使有正当职业,但不务正业,长期在工作之余从事赌博活动,且输赢数额巨大。

提供赌博条件:

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

亲属之间的娱乐: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总结:

赌博的关键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涉及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提供赌博条件等行为,并可能涉及较大数额的赌资或抽头渔利。对于亲属之间的娱乐活动,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属于赌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