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正常生育第一、二胎的女职工可享有 98天产假,生育第三胎的女职工可享有188天产假。产假(不论正产或者小产)应包括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具体来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