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的开具地点主要取决于场地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无产权证或产权不明确的情况可以联系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场地使用证明。若场地属于暂时性的修缮或建设中且尚未完成所有审批程序,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有权出具相应的场所证明,随后可能需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核实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