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存在几部重要的报律,具体如下:大清报律概述:大清报律是中国近代第一份新闻法,由清代朝廷于1908年参照日本报纸法颁布,后改名为《钦定报律》。特点:报刊创刊需向警察机关登记注册,预先缴纳保证金。每期报纸在发行前必须将样品送交机关审查。禁止发表诋毁宫廷、扰乱治安的言论,违者永远停刊。禁止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