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行为根据不同方式和结果,可以构成多种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骚扰罪: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这些行为若达到一定程度并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影响,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和诽谤罪通过言语或暴
谢刚犯的错误包括:故意伤害罪2003年4月1日下午,谢刚驾驶摩托车搭载“阿兵”和“西门庆”途经本区沙头镇石江村委会夏江村白屋一巷5号屋旁边时,因辗压电线与正在更换电线架的戢某某发生争执,并与“阿兵”和“西门庆”对戢拳打脚踢,致使戢某某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原判认为,谢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