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回再审, 是指因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事由,对已判决罪犯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将在押犯从服刑场所解回羁押场所,进行再次审理的过程。这一过程习惯上被称为解回再审或解回再侦。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解回再审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处理权限主要依据部门或地方的规定。立法法明确
被逮捕后,家属通常可以在 四至六个月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探视。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进展和当地看守所的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探视条件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八十三条提
保释请假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等。请假的原因:详细说明请假的具体原因,如家庭事务、健康原因等。请假的时间:明确请假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保证措施:承诺在请假期间会遵守相关规定,保持与组织的联系,并按时返回。法律依据:可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