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无限公司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合伙特点与组织简易无限公司具有合伙企业的特点,组织较为简易,法定最低人数较少,股东之间关系亲密且相互信任程度高。由于不要求有最低的总资本额且不对外发行股票,公司的外部关系也相对简单。财才结合无限公司有利于财才结合,即有利于多财少智的人与少财多智的人结合,共同
无限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在我国,实际上并没有无限责任公司这一合法存在,但存在一些实体形式的公司,它们需要对公司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些实体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机构作为唯一股东的公司。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