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负责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等。
协助交通民警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交通规则的执行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主要以治安警察巡逻队的形式设置在各级公安局内,负责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
担负某些特殊任务,例如拯救人质、围攻恐怖分子或有强大火力武器的匪徒等。
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和事件,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负责管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管理等。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侦破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等。
这些警种分工协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各警种的具体职责,以便更好地配合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