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基数是指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社保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上限是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基数。下限是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社会保险基数。
新进人员:
新进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旦确定,中途不作变更。
社保基数的申报和调整时间一般是在7月。
综上所述,社保个人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月平均额,并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设有上限和下限。这个基数用于计算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且每年确定一次,中途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