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监控的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 三十日。具体规定如下: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后五日内,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之后才能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2. 交通事故监控视频可以直接向监控视频管理单位申请调取,监控视频管理单位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
3.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 交通事故监控保存一般不少于三十日,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因此,交通事故监控的保存时间至少为三十日,具体保存时间可能会根据事故情况、监控设备的类型和管理要求有所延长。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