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后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否则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此外,婚后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约定属夫妻共有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总结来说,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进行分割,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