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满的放人时间主要取决于拘留的类型和具体情况:
通常在拘留期限届满当日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一般在上午完成放人手续,常见的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也有个别拘留所会在下午1点到1点30分左右再放一批。
司法拘留期满后,放人时间通常也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会在上午办理释放手续。如果涉及复杂情况,可能会稍有延迟,但也会在期限届满当日尽快完成释放。
不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种情况一般也是在工作时间内完成释放手续,通常为上午。
侦查阶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被拘留人,放人时间会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的工作时间内,一般也是上午居多。
如果案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被拘留的人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释放,一般在三十天以内。即使情况稍微复杂一些,最迟也不会超过三十七天。
拘留所放人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如果已关押期满,当天必须全部释放。
综上所述,拘留期满的放人时间一般为 拘留期满当天,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拘留类型、具体情况以及拘留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完成较多文书工作或物品交接等,可能会稍有延迟,但总体原则是会在期限届满当日尽快办理释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