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丧假天数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 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如果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或者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路程假。但除了路程假外,丧假本身一般不得超过7天。
虽然南京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但根据江苏省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如果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综合以上信息,南京的丧假一般为 一至三天,如果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可能会根据路程远近增加路程假,但总假期一般不会超过7天,并且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照常发放工资。
建议:在申请丧假时,职工应参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并与单位行政领导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假期符合法律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