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感情诈骗罪”这一罪名。如果通过感情欺骗手段诈骗财物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感情欺骗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在涉及到钱财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诈骗罪。此外,如果感情欺骗涉及到重婚罪等法定情形,则应按重婚罪论处。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如果涉及到感情欺骗和财物诈骗,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定性,并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