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批复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结构:
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例如,《宏大公司对〈燕奇国际文化交流公司举办"燕奇杯"书法大赛的请示〉的批复》。
主送机关是发送请示的发文机关名称。例如,批复会直接发送给提出请示的单位或部门。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意见: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包括同意、不同意及其理由,注意事项等。
批复要求:对请示事项的进一步说明或要求,确保受文单位明确下一步行动。
结尾部分可以包括对受文单位的感谢、期望或其他必要说明。
在正文结尾后,应注明发文机关的名称和成文日期,以证明批复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示例批复结构
《关于XX公司申请举办书法大赛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