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退工的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需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操作。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退工登记表》以及员工档案。
可以登录招退工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网,根据退工人员的实际信息填写相关内容,并确保在退工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完成后,可以打印退工页面,留作公积金封存使用。
如果需要办理社保退保,应登陆社保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选择人员减少,并在工资申报中加上欠缴的费用,然后进行网上申报和报盘。打印出来后,需要到社保局缴费。
办理退工手续时,需要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时限为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应当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需要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同时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
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也就是解除网上合同备案登记。
个人需要到劳动局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并凭着劳动局盖章的名册到社保中心填写《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审核名册》,同时携带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进行批注盖章。
建议: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退工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如果对具体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