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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有哪些

定罪量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刑事审判并确定刑罚的过程。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量刑的情形可以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刑罚种类和幅度的情形。例如:

交通肇事罪:根据责任、伤势、财产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程度、致轻伤、重伤、死亡等不同情况确定量刑起点。

强奸罪:根据强奸次数、情节恶劣程度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非法拘禁罪:根据拘禁时间、是否造成伤害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抢劫罪:根据抢劫次数、金额、是否持械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次数、是否入户盗窃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次数、手段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职务侵占罪:根据侵占金额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罪:根据敲诈勒索金额、手段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妨害公务罪: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后果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聚众斗殴罪:根据斗殴次数、规模、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寻衅滋事罪: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毒品数量、犯罪次数等因素确定量刑起点。

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刑罚,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赔偿情况等因素,酌情决定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量刑步骤

基本情节:

根据基本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特别严重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以上,确定量刑起点;

较轻情节:

根据较轻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以下,确定量刑起点。

量刑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宽严相济原则:

在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做到宽严相济。

以上是定罪量刑的一些常见情形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