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无限责任。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这意味着,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需要用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承担剩余的债务。
此外,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么投资人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总结来说,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形式是团体的有限责任与其成员的无限责任相结合。企业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承担企业债务,包括企业成立时投入的初始财产以及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如果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还需用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