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白底彩照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要求确定)。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交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粘贴照片。
残联安排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一般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评定机构进行。
评定过程中,医生会对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国家制定的残疾评定标准进行。
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的身份、残疾状况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区残联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予以退回。
评定结果出来后,区残联会出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残疾评定结果公示单》,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未成年人不予公示)。
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残联将公示结果报区残联审核。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区残联予以制证,并将残疾人证转到属地乡镇、街道残联。
最后,由乡镇、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建议: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提前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