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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设立紧急避险

规定紧急避险的原因主要在于 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当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面临紧急且迫切的危险时,法律允许采取紧急避险行为,以损害相对较小的权益来保全更大的权益。这种做法旨在减少潜在损失,并维护法律所保护的权利的实质。

紧急避险具有以下特点和条件:

目的正当性:

紧急避险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而非非法利益。如果是为了逃避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则不能视为紧急避险。

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适用于尚未发生或已经结束的危险。

损害较小:

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标准。

没有其他选择:

在紧急情况下,没有其他合法且不会造成损害的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合法性:

紧急避险行为虽然可能造成损害,但由于其目的是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上通常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旨在确保该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合理使用,防止滥用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通过这样的规定,法律鼓励人们在面临紧迫危险时,采取合理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