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该罪还包括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1:陈某因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2000元。陈某还触犯了其他罪名,因此数罪并罚。
案例2: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私刻公章案件中,被告人Z某因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建议
认罪认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伪造公章的具体情节,如是否涉及国家机关、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