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属于强行征地

强行征地通常指的是 在未经过合法程序和充分补偿的情况下,由政府或其委托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征收土地的行为。具体来说,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强行征地:

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暴力征地行为

包括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公安、城管、边防、社会闲散人员等强行推毁地上农作物、强行挖坏土地原貌的行为。此外,还包括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拘留或非法拘禁被征地农民,以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行破坏地上附着物和圈占土地。

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由人民法院作为拆迁行为的主体,在申请人是当地人民政府且符合法定条件下,对老百姓的房屋执行拆除的合法行为。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补偿决定时间内搬迁且拒绝履行义务时,政府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

合法强征

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征收。这是合法强征的情形,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强行征地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和妥善安置。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行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遇到征地情况时,被征收人首先要判断征地的合法性,如果属于非法强征,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