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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指什么

合同标的是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具体来说,合同标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物: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行为:

包括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权利:

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工作成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它可以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但必须是法律允许交易和流通的物品或服务等。

总结来说,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财产和行为两大类,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合同标的,合同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