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减刑。减刑的条件包括:
1.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 或者有立功表现。
减刑的限度是: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即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因此,理论上,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然而,实际减刑情况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监狱管理而有所不同,通常减刑幅度不会达到理论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