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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哪些医院证明

工伤需要医院提供的证明主要包括: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这是确认工伤事实及伤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详细的治疗记录和诊断结论:

包括必要的检查报告,如X光片、CT、MRI等影像学检查结果。

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如果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等可见损伤,作为辅助证明。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以证明受伤员工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

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

反映工伤职工的治疗过程和恢复情况。

疾病证明:

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证明。

医疗费的收款凭证:

证明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医院的角色是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诊断资料,以支持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