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这种方式下,工人直接受雇于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和管理,工资由公司支付。
企业临时雇用工人,通常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这种方式下,承包人的法律地位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承包人一般从事单一工种的作业,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这种方式下,分包企业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和管理,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这种方式下,分包企业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负责。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这种方式下,劳务分包企业负责完成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
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自由分包,即总包或业主有权选择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
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这种方式下,分包商的选择和合同签订通常受到业主或工程师的控制。
独立分包是指分包商独立于总包或业主进行分包活动,通常不受总包或业主的直接管理。
这些分包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项目管理模式。在选择分包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规模、专业要求、成本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