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认缴时间的规定如下:
对于2024年7月1日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应超过 5年。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的5年内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若原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超过2032年7月1日,则在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股东出资额认缴期限备案时,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调整设置三年过渡期。即在2027年6月30日前进行调整,认缴期限自调整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则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公司,若认缴期限未到位,则需在过渡期内(至2027年6月30日)完成实缴,具体缴纳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认缴时间一般为5年,对于特定情况(如存量公司调整认缴期限),则需在过渡期内完成实缴。建议在设立公司或变更认缴期限时,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