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在什么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主要分为两种方法: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手续

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好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步审核

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发放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员将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至此,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手续

撰写诉状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诉状需打印并手写签名。

提起诉讼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

立案与缴费

法院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法院审理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继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对案件进行审理,全面审查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即为婚姻关系解除之时。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需要提交诉状并进行法院审理,但不受冷静期限制。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