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哪些疾病允许退职

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恶性肿瘤

尿毒症

肢体瘫

极重度智能减退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小肠切除90%以上

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三分之四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六克/分升以下者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二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五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

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五十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岁以上,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病退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例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此外,病退手续需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