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学校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等,这是学校作为社会组织的法律义务,也是其存在的基础。
学校需要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时,确保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标准,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各类人才。
学校不仅要保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不得克扣工资、拒绝符合入学标准的受教育者入学等,还要积极协助查处侵犯这些权益的违法行为。
学校需要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提供了解学业成绩和其他相关情况的途径,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教育过程。
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公平。
学校需要依法接受政府、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其教育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此外,学校还承担以下特定义务:
校园安全管理:学校有责任确保校园内的安全,包括教育、管理学生,及时报警和救助,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以及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疫情防控:学校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服从指挥和安排,配合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报告义务: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以预防疫情的扩散。
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有责任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规范学生在校园周边的交通行为,培养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治安安全教育:学校要教导学生识别校园周边的治安危险,避免学生单独在危险区域逗留,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这些义务旨在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