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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复议应找哪个部门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的申请部门如下:

向作出处罚的上一级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这是最常见的申请方式,适用于所有级别的交通违章处罚。

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违法行为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采集的,可以直接向该部门申请复核。

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对于由派出所采集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其所属的分局或大队提出申请。

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对于特定支队采集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该支队提出申请。

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这是一种补充途径,适用于对交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

向处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选择适当的申请方式:

根据违法行为采集机关的不同,选择最直接和便捷的申请方式,以提高复议效率。

准备充分材料: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详细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说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注意申请时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避免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复议权利。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更有效地进行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