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林地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
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缴纳增值税。
取得的收入需并入企业收入,按规定在季度申报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非农业生产者)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林地经营权,又高价转让他人经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行为,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林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转让人为纳税义务人。
根据双方交易金额,缴纳相应的印花税,按季度或月缴纳。
对于林地变更了用途之后,如果经测算具有城建税征收范围,也要按照规定税率按季度或月缴纳城建税。
受让林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对于变更林地使用的,要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按季度或月缴纳土地使用税。
建议在出让林地前,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优化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