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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分类有哪些

合同效力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形式上已经成立,但由于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并不被赋予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违法性;

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行为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包括: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订立的合同。

此外,有些情况下合同可能属于相对无效,即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但可能损害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相对于该第三人而言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主要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四类。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要件,以确定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