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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什么单位申诉

申诉应该向以下单位提出:

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

当事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行政监察机关:

对于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情况,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

人民法院: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建议根据申诉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申诉,以确保申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