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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退还

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税款 :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纳税人不论何种原因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

3年后提出退还要求:如果纳税人在结清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后才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要求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政府退还多缴税款 :

政府部门发现后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政府部门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发现后3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可以向政府部门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政府部门将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总结:

税务机关在发现多缴税款后会立即退还,或在纳税人发现后3年内申请退还并加算利息。

政府部门在发现多缴税款后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后30日内申请退还。

建议:

纳税人应在发现多缴税款后尽快向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提出退还申请,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