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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法律行为有哪些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单方法律行为:

立遗嘱:

遗嘱人通过遗嘱设定其死后财产的分配方式。

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

委托授权:

委托人授权他人代理自己行使某些权利或进行某些行为。

撤销委托代理:

委托人撤销之前授权的代理关系。

追认无权代理:

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表示承认,使其产生法律效力。

免除债务:

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使债务人对该债权不再承担责任。

发布悬赏广告:

广告人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

抛弃权利:

权利人放弃其拥有的权利,如放弃债权、所有权等。

形成权的行使:

权利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如行使合同解除权。

这些行为通常只能为他人设定权利,而不能单纯为他人设定义务。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即契约)相对,后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