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户口簿》和 原户主《居民身份证》。
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结婚立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房立户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申请人书面申请。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例如学历证书、档案存档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
建议您提前向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满足立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