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河北省的住宿费标准如下:
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0元。
厅级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
处级及以下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10元。
省级机关处级及以下人员到廊坊、保定等省内部分市出差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天350元。
省级、厅局级、处级及以下人员到北京住宿费分别由每人每天800元、500元、350元调整至1100元、650元、500元。
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在旺季期间上浮50%,旺季上浮价分别为:石家庄1200元、张家口1200元。
建议:
具体住宿费用可能会受到酒店星级、住宿地点、淡旺季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酒店实际价格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