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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哪里公证书

遗嘱公证应当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

遗嘱人可以直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

遗嘱公证也可以到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例如遗嘱签署地等。

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在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根据《遗嘱公证细则》,公证处还应当重点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并制作详细的谈话笔录。

综上所述,遗嘱公证应当到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并且需要携带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如果行动不便,可以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