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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户的标准是什么

困难户的标准因地区、政策、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水平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通常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下。

对于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可能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或是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来确定。

贫困户标准可能包括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和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家庭财产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除外)。

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

特殊情况

对于因病、因灾、因突发性重大变故等支出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经评议认可可酌情纳入生活困难农户。

特殊困难家庭可能包括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

其他条件

长期不在农村居住的空挂户一般不纳入生活困难农户范围。

低保户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以上标准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困难户认定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