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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水费怎么收

包头市的水费收取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档:月用水量不超过10吨,收费标准为每吨2.9元。

第二档:月用水量在10吨至30吨之间,收费标准为每吨3.7元。

第三档:月用水量在30吨以上,收费标准为每吨4.5元。

特殊群体:持有民政局签发的“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的家庭,其每月用水量在9立方米(含9立方米)以下的部分,仍按原水价即1.30元/立方米执行,超出9立方米的部分,执行二级水价,按原价的1.5倍收取,价格为1.9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用户:实施计划用水和超计划累进加价的办法,即按照实际用水量超出计划的百分比分段计算、累进加价的原则计收水费。

工业用水:水价为2.70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水价为2.70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

特种用水:价格为30.47元/立方米。

缴费方式

微信交费:打开微信钱包,点击生活缴费,点击水,自动定位或搜索定位包头市,按提示输入用户编号,显示账单信息并交费。

中国移动和生活缴费:下载和生活客户端,打开城市账单,进入水费功能,输入客户基础信息,提交交费订单,确认支付。

“全民付”交水费:包头市供水总公司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开通“全民付”交水费。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水量选择合适的档次进行缴费,以节省水费。

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用户需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缴费。

建议定期查看水费账单,确保缴费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