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并的类型主要包括:
发生在同行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似的企业之间。
目的是通过资本在同一产业和部门内集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涉及生产和经营过程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企业之间的购并。
目的是通过纵向一体化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节约共同费用,并促进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加速生产周期,节约运输、仓储费用和能源。
包括产品扩张性购并、市场扩张性购并和纯粹的购并。
发生在不同产业部门、不同市场的企业之间,旨在降低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技术、原材料等资源。
直接收购: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购并要求,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完成收购。
间接收购:收购公司通过证券市场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从而控制目标公司。
善意购并:收购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同意收购条件。
恶意购并:收购公司提出收购要求后,目标公司不同意,收购公司只能在市场上强行收购。
现金收购: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股东支付现金获得所有权。
股票收购:收购公司通过增发股票换取目标公司所有权。
综合证券收购:结合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收购。
吸收合并:并购后并购方存续,目标企业解散,并购方收购目标企业至控股地位。
新设合并:并购后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
控股式: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这些类型反映了企业购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购并可以是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实现规模经济、降低风险、进入新市场或行业等多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