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合法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幼儿有权获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抚养和照料。
幼儿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全面发展。
幼儿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有权获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幼儿应受到保护,免受歧视、剥削、虐待、忽视和任何形式的暴力。
幼儿享有肖像权,未经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使用其肖像。
幼儿享有名誉权,其名誉应受到保护,不受侮辱和诽谤。
幼儿有权保护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财产权益。
幼儿享有隐私权,其个人信息和隐私应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非法收集、使用或公开。
幼儿享有荣誉权,其荣誉和尊严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幼儿享有著作权,其作品应受到法律保护。
幼儿有权在社会中享有平等对待,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幼儿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对其身心发展不利的劳动。
幼儿有权通过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幼儿有权享有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参加文化和艺术活动。
幼儿有权享有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
这些权利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了确认和保障。各国政府和社会应共同努力,确保幼儿这些基本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