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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收据证明什么

货物收据是一种证明,它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货物交接的证明:

货物收据是接收人向交付人签发的,证明在某一时点“标的物”由交付人转移到签发人的交接证据。它关于“标的物交接”过程与结果的证明性文件,也是当事双方“交接资金、资产等物品的证据”。

监管权变化的证明:

几乎所有物品的交接行为,都能用“收据”证明物品“监管权”变化,因此,收据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货物收据功能: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物权凭证功能:

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运输契约证明: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证明,提单的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综合以上内容,货物收据或提单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证明作用。在一般的物品交接中,收据主要证明交接已经完成和物品监管权的变化;在涉及货物运输时,提单则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和运输契约证明的多重功能。

建议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单据,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益。